Page 85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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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76、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
激励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16〕274 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
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
革的意见》和国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等政策精神,加快实施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完善有利于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
成果转化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暂行办法》(财资〔2016〕4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做好
中央企业及所属国有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
分红激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重
要性
中央企业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
要力量。近年来,国资委相继开展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中
关村注册企业分红激励试点等工作,积极探索符合中央企业科技创
新和改革发展需要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看,
中央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建设尚不完善,激励力度和效果还不能与加
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一流创新型企业的要求相匹配。《暂
行办法》将中关村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在更大范围推广,是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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