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8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788
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70、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
制的意见
(国发〔2018〕1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重
要内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事关国有企业健康发
展,事关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事关收入分配合理有序。改革开放
以来,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对
促进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现
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还存在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分配秩序不
够规范、监管体制尚不健全等问题,已难以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为改
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
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体
制机制的要求,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
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