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6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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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企业集团公司要根据子企业所处行业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资产负


             债率控制指标要求,合理确定子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并将子企业


             的资产负债约束纳入集团公司考核体系,确保子企业严格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子企业资产、财务和业务独立性,减


             少母子企业、子企业与子企业之间的风险传染。


                    (四)增强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国有企业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

             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


             明确并聚焦主业瘦身健体,通过创新驱动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盈利


             能力,提高企业资产和资本回报率,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内源性资


             本。

                       四、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


             制



                    (一)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资产负债监测与预警体系。相关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以企业成长性、效益、偿

             债能力等方面指标为辅助的企业资产负债监测与预警体系。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的国有企业,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要综合分析企业所在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有息负债和经营性负债


             等债务类型结构、短期负债和中长期负债等债务期限结构,以及息税


             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等指标,科学评估其债务风险状况,并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列出重


             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其债务风险情况持续监测。


                    (二)建立高负债企业限期降低资产负债率机制。对列入重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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