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2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712

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关配套措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试点工作。中央层面的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按程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负


             总责,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积极稳妥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省级人民政


             府要将本地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备

             案。





                                                                                                  国务院


                                                                                   2018 年 7 月 14 日

















































                                                             696
   707   708   70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