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9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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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
确保程序公开、规则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切实防止暗箱
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
完善体制、优化环境。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解决突出
矛盾,确保引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做到制度完备、科学规范、运行
有效。
二、拓宽合作领域
(三)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允许非
国有资本参与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限制准入以外的国有企业投资
项目。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或控股。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
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
业投资项目,属于自然垄断领域的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属于特殊业
务和竞争性业务的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其中竞争性环节逐步加
大对非国有资本开放力度。对公益类国有企业的投资项目,支持非国
有资本参股或控股。
对可以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在推进国有企业主业项目引入
非国有资本参股的同时,鼓励非主业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或控
股,推动国有企业各业务板块按照自身特点和规律寻求发展路径,最
大限度释放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充分挖掘国有企业内在增长潜力。
(四)鼓励外资企业参股国有企业项目。在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
导目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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