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8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648
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53、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
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
重要任务,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路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
非国有资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
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要有利于
改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产权结构,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
用效率;要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要有
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非国有资本参
股或控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当遵循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
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要求。
(二)主要原则。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要坚
持以下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把引资本与转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尊重市
场规律,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权益对等、共同发展。保证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权利平等、机
会平等、规则平等,各类所有者权益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真正实现共
担风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