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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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二十七)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
改革同步谋划、同步开展,根据企业组织形式变化,同步设置或调整
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健全党
的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有效开展
党的工作,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八)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结合电力、
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
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二十九)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
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
经济发展)为导向,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舆论宣传,做好政
策解读,阐释目标方向和重要意义,宣传成功经验,正确引导舆论,
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改革。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领导,根据本意
见,结合实际推动改革。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国务院
201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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