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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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工作,以往经营业绩突出,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和认可度。
(二)人选来源。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一般包括本企业内部人员、股东推荐
人员、社会参与人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人员等,不受企业内外、级
别高低、资历深浅限制。
(三)选聘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一般包括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
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实施综合考评(测评、面试评估等)、组织考
察或背景调查、作出聘任决定。
本企业内部人员参与竞聘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应当先行提出申
请,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终止)聘任关系后不得要
求恢复原有身份,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符合条件的职业经理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双百企业”党
组织领导班子。
四、契约化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契约签订。
1.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职业经理人聘任期限由董事会决定,
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董事会可以依法对
职业经理人设置试用期。
2.契约实现形式。“双百企业”应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劳动合同、
聘任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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