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311

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工作,以往经营业绩突出,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和认可度。


                    (二)人选来源。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一般包括本企业内部人员、股东推荐


             人员、社会参与人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人员等,不受企业内外、级


             别高低、资历深浅限制。

                    (三)选聘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一般包括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


             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实施综合考评(测评、面试评估等)、组织考


             察或背景调查、作出聘任决定。


                    本企业内部人员参与竞聘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应当先行提出申


             请,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终止)聘任关系后不得要


             求恢复原有身份,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符合条件的职业经理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双百企业”党

             组织领导班子。


                       四、契约化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契约签订。


                    1.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职业经理人聘任期限由董事会决定,


             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董事会可以依法对


             职业经理人设置试用期。


                    2.契约实现形式。“双百企业”应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劳动合同、


             聘任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




                                                             29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