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5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315
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5.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6.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
聘的。
7.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试用发现或试用考核结果不适宜聘
任的情形。
8.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二)辞职规定。
职业经理人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和签订的聘任合同有关条款,提前 30 日提出辞职申请。未经
批准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退出规定。
“双百企业”在职业经理人解除(终止)聘任关系的同时,如有
党组织职务应当一并免去,并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七、监督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组织人事关系管理。
职业经理人是中共党员的,其党组织关系由“双百企业”党组织
进行管理,其中来自于外部的,其党组织关系应当及时转入“双百企
业”党组织进行管理。“双百企业”可以根据有关要求自行明确职业
经理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管理规定。职业经理人的人事档案原则
上应委托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经理人退休相关事宜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二)出国(境)管理。
职业经理人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双百企业”党组织集中保管,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