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5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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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5.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6.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


             聘的。


                    7.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试用发现或试用考核结果不适宜聘


             任的情形。


                    8.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二)辞职规定。


                    职业经理人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和签订的聘任合同有关条款,提前 30 日提出辞职申请。未经


             批准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退出规定。


                    “双百企业”在职业经理人解除(终止)聘任关系的同时,如有


             党组织职务应当一并免去,并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七、监督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组织人事关系管理。


                    职业经理人是中共党员的,其党组织关系由“双百企业”党组织


             进行管理,其中来自于外部的,其党组织关系应当及时转入“双百企

             业”党组织进行管理。“双百企业”可以根据有关要求自行明确职业

             经理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管理规定。职业经理人的人事档案原则

             上应委托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经理人退休相关事宜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二)出国(境)管理。

                    职业经理人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双百企业”党组织集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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