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2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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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双百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本企业内部人员


             选聘为职业经理人的,一般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职业经理人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原则


             上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保持一致。根据聘任合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


             总经理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可以授权总经理与


             其他职业经理人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经营业绩责任书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基本信息,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指标的目


             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考核实施与奖惩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3.考核内容及指标。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


             考核以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为主,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确定每位


             职业经理人的考核内容及指标,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及指


             标应适当区分、有效衔接。


                    董事会可以结合实际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试用期考核和任期考核。


                    4.考核指标的目标值。考核指标目标值设定应当具有较强的挑

             战性,力争跑赢市场、优于同行。考核指标目标值应当结合本企业历


             史业绩、同行业可比企业业绩情况等综合确定。


                    (二)考核实施。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一般在当年年末或


             次年年初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结合聘任期限届满当年年度


             考核一并进行。


                    考核期末,董事会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等,对职业经


             理人考核内容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与奖惩意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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