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9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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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形成参
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
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
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
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
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
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
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
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
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15)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
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
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
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
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
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
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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