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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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


             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


             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


             制。


                    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


             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

             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


             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


             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专项进行甄别,属地方事务的划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


                    (18)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


             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


             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


             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

             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


             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


             制。


                    (19)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


             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


             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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