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2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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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
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中央可通过安
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
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
权支出责任。
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
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六、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
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
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20)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
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
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
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
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
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
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
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
种形式规模经营。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
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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