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规章制度汇编
P. 70
第三十四条 餐饮所需菜品必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和新鲜,并适时变
换花样。
第三十五条 住宿服务。住宿房间由基地办统一管理,为在鄂州基地
开展科研及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休息住所,实行登记入住,收费标准见附
件。
第三十六条 班车管理。班车由基地办通过社会化服务租赁,提供工
作日院部往返鄂州基地通勤。乘车需提前预约,基地办根据往返人员数量
安排车辆,并根据科研需要和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班车的往返时间。如遇
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应提前一天通知各单位基地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班车乘车人员仅限于在鄂州基地进行科研生产活动、公
务活动及与之直接相关的往返人员。
第九章 运行经费管理
第三十八条 基地办根据鄂州基地发展需要,每年对基地运行管理经
费进行合理预算和申报,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各项服务保障支出。
第三十九条 院对鄂州基地土地、科研用房及配套设施适当收取资产
使用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方式及开始时间报院批准后实施。费用按年
度收取,由基地办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核算。
第十章 其他管理
第四十条 接待管理
(一)各处室、各单位接待外来人员到鄂州基地参观,实行“谁对接、
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并实行预约登记制度,需提前与基地办对接,
基地办综合管理岗负责协助做好会务及参观接待工作。接待参观人员产生
的费用,由组织单位承担。
(二)基地办负责承接院安排的各类考察、调研和检查等活动,各入
驻单位应积极配合。
(三)各单位接待人员应严守基地科研成果的保密制度,按规定路线
参观,未经相关单位同意,不得超范围参观。如发生科研材料损坏或丢失
的,由相关责任人和单位承担科研损失的经济责任。
第四十一条 环境卫生与绿化养护管理
— 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