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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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奖励 3 万元;

                     (3)年度到账可支配经费达 500 万元(含)以上的省部级科技项目,

               奖励 5 万元。

                     (二)重大科技奖励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 200 万元,一等奖 100 万元,二等奖 80 万
               元。第二完成单位按 40%标准执行。

                     2.何梁何利奖 100 万元,大北农科技奖 50 万元。
                     3.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0 万元,二等奖 3 万元。

                     4.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 20 万元,二等

               奖 3 万元。其中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优秀创新团队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
               奖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等同于一等奖。

                     5.哲学社会科学奖、湖北发展研究奖、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湖北
               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决策咨询奖:一等奖 8 万元,二等奖 3 万

               元。

                     6.国家专利金奖,奖励 30 万元;国家专利银奖,奖励 15 万元;省专
               利金奖,奖励 10 万元。


                     (三)重大科研产出


                     重大科研产出是指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试

               验发展与转化应用、农业政策与科技管理研究中,由我院作为第一完成单
               位形成的新品种、新产品、颁布标准、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等。

                     1.国审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奖励 15 万元;国家级审定植物新品种,

               奖励 8 万元;省级审定植物新品种,奖励 2 万元;获得非主要农作物品种
               登记证书,奖励 2 万元。

                     2.获得一类新兽药证书,奖励 15 万元;二类新兽药证书,奖励 8 万元;
               三类新兽药证书,奖励 2 万元。获得新农药证书(指全新成份农药),奖

               励 15 万元。

                     3.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奖励 3 万元;
               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奖励 3 万元。

                     4.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奖励 10 万元;行业标准奖励 5 万元。

                     5.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明确肯定批示意见并被有关单位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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