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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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建立所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沟通机制。一般情况下,班子

               成员之间不要通过第三者传话,不要听小道消息。所各种会议召开前,涉

               及重大事项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提前与班子成员进行沟通,形成共识后,
               再作决定。

                     第三十六条            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尊重分管领导同志的意见。一般

               情况下,研究讨论的议题应由分管领导同志首先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其他
               班子成员提出意见。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权归所长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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