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5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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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违规必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执行企业


             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


             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格界


             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


             度。

                    2.分级组织、分类处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企业按照


             国有资产分级管理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


             作。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3.客观公正、责罚适当。在充分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


             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实事求是地确定资产损失程度和


             责任追究范围,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4.惩教结合、纠建并举。在严肃追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同时,


             加强案例总结和警示教育,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堵塞经营管理漏

             洞,建立问责长效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在 2017 年年底前,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


             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基本形成,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程序


             和方式清晰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实现有章可循。在 2020 年年底前,


             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


             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追究问责,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


             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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