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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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监


             督工作中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监督工作人员在


             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案件查办过程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


             洁纪律、工作纪律的行为。

                       六、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



                    (十七)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做好国有资产监督法

             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按照法定程序修订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等


             法律法规中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规定,制定出台防止企业国有


             资产流失条例,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职责、程序和有关要求法


             定化、规范化。


                    (十八)加强监督队伍建设。选派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


             硬、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监督力量。优化监督队伍知识


             结构,重视提升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加强对监督队伍的


             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健全与监督工作成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

             化监督队伍履职保障。


                    本意见适用于全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金融、文化等企业国


             有资产监督工作,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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