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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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监
督工作中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监督工作人员在
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案件查办过程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
洁纪律、工作纪律的行为。
六、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
(十七)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做好国有资产监督法
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按照法定程序修订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等
法律法规中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规定,制定出台防止企业国有
资产流失条例,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职责、程序和有关要求法
定化、规范化。
(十八)加强监督队伍建设。选派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
硬、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监督力量。优化监督队伍知识
结构,重视提升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加强对监督队伍的
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健全与监督工作成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
化监督队伍履职保障。
本意见适用于全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金融、文化等企业国
有资产监督工作,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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