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2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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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化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健全涉及财务、采


             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发挥总会


             计师、总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


             法律审核把关。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联动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


             强化流程管控的刚性约束,确保内部监督及时、有效。


                    (四)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深入推进外部董

             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依法规范董事


             会决策程序和董事长履职行为,落实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的法定


             责任。切实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情况的监督。设置由


             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


             制,董事会依法审议批准企业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增强董


             事会运用内部审计规范运营、管控风险的能力。


                    (五)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建立监事会主席由上级母公司


             依法提名、委派制度,提高专职监事比例,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加大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进一


             步落实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纠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


             益行为等职权,保障监事会依法行权履职,强化监事会及监事的监督


             责任。


                    (六)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


             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程序,切实发


             挥其在参与公司决策和治理中的作用。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建立公开


             事项清单制度,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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