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3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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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七)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
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党组织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
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
强化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
其执行过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
(八)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坚持出
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出资人监督。健全国有企业
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财务评价、业绩考核、选人用人、
薪酬分配等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流失的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监
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对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
的检查,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查。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设立稽查办公室,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
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
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所出资企业
依法委派总会计师试点工作,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
督。加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重视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运用出资人
监督手段,强化对企业境外投资、运营和产权状况的监督,严格规范
境外大额资金使用、集中采购和佣金管理,确保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安
全可控、有效运营。
(九)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
企业依法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外派监事会由政府派出,作为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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