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4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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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二、试点内容
(一)功能定位。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
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公
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不从事
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持股企业行使股东
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照责权对
应原则切实承担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
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
关键领域,按照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要求,以对战略
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
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
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着力提升国
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
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持股为主,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
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
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二)组建方式。
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布局领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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