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4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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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二、试点内容


                    (一)功能定位。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


             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公


             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不从事


             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持股企业行使股东

             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照责权对


             应原则切实承担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


             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


             关键领域,按照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要求,以对战略


             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


             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

             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着力提升国


             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


             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持股为主,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


             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


             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二)组建方式。


                    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布局领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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