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0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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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职责。

                       四、强化信息管理,建立健全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转让情况报告制度



                    为做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各省级财


             政部门和各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


             技术,探索建立金融国有资产转让基础信息库,全面掌握所管理企业

             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情况。


                    (一)做好信息定期报送工作。每年 3 月底之前,各省级财政部


             门和各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将上一年度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转让情况统计汇总后报我部。


                    (二)做好研究报告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和国有金融企业要注意


             了解和总结在国有资产转让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有关重


             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部报告。




                                                                                                  财政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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