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0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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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职责。
四、强化信息管理,建立健全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转让情况报告制度
为做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各省级财
政部门和各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
技术,探索建立金融国有资产转让基础信息库,全面掌握所管理企业
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情况。
(一)做好信息定期报送工作。每年 3 月底之前,各省级财政部
门和各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将上一年度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转让情况统计汇总后报我部。
(二)做好研究报告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和国有金融企业要注意
了解和总结在国有资产转让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有关重
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部报告。
财政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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