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571
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二)依法合规。遵守我国和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商
业规则和文化习俗,合规经营,有序发展。
(三)能力匹配。投资规模与企业资本实力、融资能力、行业经
验、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相适应。
(四)合理回报。遵循价值创造理念,加强投资项目论证,严格
投资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 境外投资监管体系建设
第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
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
容:
(一)境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境外投资管理流程、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
(三)境外投资决策程序、决策机构及其职责;
(四)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
(五)境外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
(六)境外投资风险管控制度;
(七)境外投资项目的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制度;
(八)境外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九)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十)对所属企业境外投资活动的授权、监督与管理制度。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国资委。
第八条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并优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
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