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9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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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4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 36 号)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
小组同意,现予公布,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
2007 年印发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
资委 证监会令第 19 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肖亚庆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刘士余
2018 年 5 月 16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
化配置,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是指上市公
司国有股权持股主体、数量或比例等发生变化的行为,具体包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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