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9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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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4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 36 号)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

             小组同意,现予公布,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


             2007 年印发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


             资委 证监会令第 19 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肖亚庆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刘士余


                                                                                   2018 年 5 月 16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

             化配置,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是指上市公


             司国有股权持股主体、数量或比例等发生变化的行为,具体包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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