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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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四)产权交易篇





                   3-39、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 32 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肖亚庆


                                                                                财政部部长 楼继伟


                                                                                   2016 年 6 月 24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

             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


             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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