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0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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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及对改革的接受程度,对改革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职工对引入战


             略投资者,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认同程度;职工对改革未来的预期等因


             素。


                    3.企业管理层。包括企业管理层行为的合规性、对改革的支持


             程度等。


                    4.改制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方案,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

             和决策实施程序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5.职工切身利益。职工分流安置、劳动关系调整、经济补偿金


             支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偿还拖欠职工债务、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


             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待遇落实等。


                    6.职工民主权利。包括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


             监督权,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重大问题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以及


             职工安置方案由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


                    7.债权人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需告知债权人或征得

             债权人同意的,企业在采取有关改革措施前,应当告知债权人或征得


             债权人同意。


                    8.战略投资者或产权受让方。包括其自身实力、对企业发展的


             战略规划、职工接受程度等。


                    9.其他可能存在稳定风险的事项。


                    (三)风险评估的内容。


                    1.合法性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有资


             产监管机构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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