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6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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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


             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指导中央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


             规公开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积极打


             造阳光企业。


                    (四)优化监管流程。


                    按照程序简化、管理精细、时限明确的原则,深入推进分事行权、

             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和岗位职责权限,


             确保权力运行协调顺畅。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统一


             工作平台,畅通共享渠道,健全中央企业产权、投资、财务等监管信


             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测,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四、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国务院国资委要依据本方案全面梳理并优化调整具体监管职能,


             相应调整内设机构,明确取消、下放、授权的监管事项,加快制定出


             资人监管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开。要坚持试点

             先行,结合企业实际,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分类放权、分步实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积极适应职


             能转变要求,及时清理完善涉及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和政策文件。


                    各地区可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国有资产


             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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