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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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23、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2010〕15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国资委,


             各中央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中央


             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中办发〔2009〕46 号)精神,为从源头上预


             防和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


             情况,现就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出


             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


             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近年来,各地各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着眼于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胆探索,勇于


             实践,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


             展,国有企业改革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


             益的矛盾和不稳定风险仍然存在。


                    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推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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