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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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23、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2010〕15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国资委,
各中央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中央
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中办发〔2009〕46 号)精神,为从源头上预
防和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
情况,现就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出
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
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近年来,各地各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着眼于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胆探索,勇于
实践,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
展,国有企业改革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
益的矛盾和不稳定风险仍然存在。
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推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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