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5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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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业开展内部巡视的领导和指导。

                       三、改进监管方式手段



                    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要求,积极


             适应监管职能转变和增强企业活力、强化监督管理的需要,创新监管


             方式和手段,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


             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强化依法监管。


                    严格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


             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权履职。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


             管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出资人监管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清单以外的事


             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加强公司章程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


             选派、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注重通过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实施分类监管。

                    针对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不同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研


             究制定差异化的监管目标、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因企施策推动企业


             改革发展,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在战略规划制定、资


             本运作模式、人员选用机制、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更加精准有


             效的分类监管。


                    (三)推进阳光监管。


                    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信息


             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向社会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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