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5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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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业开展内部巡视的领导和指导。
三、改进监管方式手段
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要求,积极
适应监管职能转变和增强企业活力、强化监督管理的需要,创新监管
方式和手段,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
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强化依法监管。
严格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
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权履职。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
管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出资人监管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清单以外的事
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加强公司章程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
选派、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注重通过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实施分类监管。
针对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不同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研
究制定差异化的监管目标、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因企施策推动企业
改革发展,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在战略规划制定、资
本运作模式、人员选用机制、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更加精准有
效的分类监管。
(三)推进阳光监管。
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信息
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向社会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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