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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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薪酬降”。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突出质量效益与推动转型升级相结


             合,强化目标管理、对标考核、分类考核,对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


             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严格贯彻落实国有企


             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


             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


             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加


             监督专门力量,分类处置和督办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


             损失调查,形成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监督工作闭环。进一步强化


             监督成果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干部管理等方面的运用。


                    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完善监督


             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外派监事会由政府派出、作为出资人监督专门力


             量的职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企业财务和重大决策、运营过程

             中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以及董事会和经理层依


             法依规履职情况等重点,着力强化当期和事中监督。改进监事会监督


             方式,落实外派监事会纠正违规决策、罢免或者调整领导人员的建议


             权,建立外派监事会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


             度,提升监督效能。


                    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完善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


             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力度,综合运用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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