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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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




                                              以管资本为主




                                  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38 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出


             资人代表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完善国有资产


             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为实现国有


             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作出了积极贡


             献。但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中越位、


             缺位、错位问题依然存在,亟需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


             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

             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


             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


             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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