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5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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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出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推


             动国有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国有资本


             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


             实现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好融合。


                    (十三)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


             产监管机构等部门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要求,


             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在改组组建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实施国有企业重组过程中,国家根据需


             要将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持有,分红和转让收


             益用于弥补养老等社会保障资金缺口。

                       五、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十四)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按照立法程序,抓紧推动开展企

             业国有资产法修订工作,出台相关配套法规,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


             制夯实法律基础。根据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进展情况,推动适时废止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研究起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统一


             管理规则。


                    (十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

             削减政府通过国有企业行政性配置资源事项,区分政府公共管理职


             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职能,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提供

             环境条件。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实行网运分开、特许经营。加快

             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完善市场发现、形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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