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0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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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和企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
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
场主体地位,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
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
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明晰。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确立
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政府公共管
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
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
坚持突出重点。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管资
本为主,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
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注重通过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坚持放管结合。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 推
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该放的依法放开,切实增
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该管的科学管好,严格防止国
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稳妥有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突出改革和完
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先行
试点,分步实施,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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