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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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2、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




                                                        方案




                                       (国资发综合〔2016〕252 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


             发〔2015〕22 号)部署要求和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有关政策


             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分类考核工作,提高考核的科学


             性、有效性,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


             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不同中央企业的功


             能界定,突出考核重点,实施分类考核,引导企业积极适应市场化、

             现代化、国际化要求,加快提质增效升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


             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


             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推动中央企业提高


             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自觉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遵循市场规律与服务国家战略相结合。业绩考核要符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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