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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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1”



             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


             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开展


             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十四)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坚持以


             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


             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

             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


             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


             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


             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发挥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


             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失业救济和


             再就业培训等的作用,解决好职工安置问题,切实保障退出企业依法


             实现关闭或破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

             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


             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


             域和行业。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


             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和制造强国战略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


             体地位,重视培养科研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国际化


             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


             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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