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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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1”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
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
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十二)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
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
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
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
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
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
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力推进
依法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改进考
核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十三)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
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实现保值增值。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国有资产
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
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
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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