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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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1”



             作用充分发挥。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四)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


             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


             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


             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

             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


             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按照谁出资


             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


             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


             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五)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


             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

             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


             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


             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


             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这些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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