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0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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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1”
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八)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
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
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
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
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
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
预。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
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
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改进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强
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对重大决策失误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及
时调整或解聘,并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
宽来源渠道。
(九)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
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
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
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广开推
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
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
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
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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