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221
第二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1”
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经理
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
和目标考核。
(十)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企
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
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
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
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
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
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
大职工积极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
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
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
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
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
激励机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
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严禁将
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十一)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
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
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
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