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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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1”



             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


             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


             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


             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


             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对这些国有企业,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

             同时,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


             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


                    (六)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


             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


             共服务效率和能力。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


             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


             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


             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

             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


             入社会评价。


                       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七)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


             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


             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


             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


             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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