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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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1”
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
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
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
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
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对这些国有企业,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
同时,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
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
(六)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
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
共服务效率和能力。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
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
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
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
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
入社会评价。
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七)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
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
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
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
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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