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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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法规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


             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


             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


             行为。


                    第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


             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第四条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应当加入评估机构,并且


             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第六条  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实行


             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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