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2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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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广东省政策文件

            各省属国有企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主


        动作为,发挥带头表率作用。50 家试点企业要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勇


        于实践,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中积累经验,实现突破,为面上

        省属国有企业整体改革提供示范样本。充分发挥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


        政治核心作用,广泛征求广大职工对企业改革的意见,加强职工民主管


        理,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支持


        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操作。


            省属国有企业各项改革,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科学论证、合理评估、


        公开招标、集体决策等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


        让,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交易平台化,确保


        各方合法权益;涉及增资扩股,须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平、公正引

        入投资者;涉及的税务问题,按照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严格实行


        土地、物业等不动产的规范管理,确保资源统筹和价值提升。


            (三)加强督查。


            省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合力推进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


        作。省国资委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省属国有企业落实情况分别进行指导


        和检查,对改革发展成效进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和奖惩意见报省委、


        省政府。


            本实施方案适用范围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其他省属国有企业及集体


        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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