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0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1190

第四篇 广东省政策文件

        条件组建新的国有持股资本运营平台公司,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划


        转现有国有股权,聚集和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和撬动社会资源和民间资


        本,更好服务省委、省政府的经济战略目标。支持主业清晰、治理结构

        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资本运作基础扎实、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


        团改组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实业投资和资产经营实现国有资本


        保值增值;推进粤海控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依托粤港紧密合作优


        势和香港市场环境,加快建设国际化企业。


              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遵循责权利统一、管放统一、奖惩统


        一的原则,最大限度精简出资人审核事项,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省属


        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


        动。管理运行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生产经营稳健且 3 年内未发生重大


        经营风险的省属国有企业,逐步授予其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业绩考核、

        薪酬管理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重大事项方面的权限。国有股权低于 50%


        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严格按照股权比例行使权利。对关系国计


        民生的准公共性企业,可探索建立国有股东“金股”机制,按照约定对


        特定事项行使否决权。


              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按照“管准、管好、管活”的要求,实行出


        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2014 年起凡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由企业依


        法依规自主决策。加强公司章程管理,通过修订完善企业公司章程强化


        国资监管。2014 年开始实行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以事前报告、


        事后监督和年度评价为主加强对企业董事长履职行为的规范与制衡。探


        索建立重大问题监管约谈、综合会诊和年度综合会商机制,积极应对企


        业各种风险和突出问题,共同会商企业重大事项。完善纪检监察、审计、


                                                          1174
   1185   1186   1187   1188   1189   1190   1191   1192   1193   1194   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