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3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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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96、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
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
知
(国发〔2016〕1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杜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八
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
见》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
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办学校、公
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已移交
地方或进行了改制。但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办社
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
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
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
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
中资源做强主业,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
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
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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