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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的实用性,是我市立法工作中坚持的一贯原则。为提高法规质量,常委
会加强了对立法工作的协调指导,在法规起草之前,会同起草部门针对所立法规适用范围及所要规范
的问题,研究确定立法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地方立法要针对唐山的实际,突出
地方特色,克服大而全的弊端,保证地方法规更精炼、更易操作。在立法过程中,常委会有关工作部
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人民群众以及上级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充分
发扬民主,反复论证,认真审议修改,从而增强了法规的科学性、公正性,保证了法规的质量。
常委会还十分重视立法项目的储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多次与政府及有关
部门协商,及早确定下一年度的立法项目,以求拟定的立法项目为我市所急需。
此外,对国家和省下发征求意见的32个法律法规草案,及时组织讨论修改。上报的修改意见,有
些已被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采纳。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注重提高监督实效
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推进我市法
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市的奋斗目标,常委会加强了对“二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各
项新制定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某些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在全市普遍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在
总结以往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实施普法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号召全市人
民积极行动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同时,围绕执法的难点、重点问
题,不断研究探索法律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大了法律监督力度。
有计划地开展执法检查,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去年,常委会重点检查了环境保护法、
科学技术进步法、企业法、教育法、劳动法、预算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城市规划法、消防条例等
23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一些难
点问题实行了连续监督,务求使问题得到解决,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如,为了落实科技兴
农战略,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常委会组织了《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在统一部署,各
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常委会又对4个县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我市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
存在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编、定员、定性”工作不够落实,农技推广人员老化,优惠政策不落
实,推广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对此,市政府及各县(市)区都很重视,把落实
这部法规当作大事来抓,限定完成“三定”任务的时间,落实科技人员政策,推动了《农业技术推
广法》的进一步落实。
强化对执法主体的监督,是实施法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年来,常委会以全面推行错案和执法
过错责任追究制为主线,加强了对执法主体的监督。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我市实际,在试点的
基础上,于第22次常委会作出决议,在全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两错”责任追究制。
《决议》要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执法特点,制定“两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
“两错”的认定标准、“两错”责任的划分、责任的承担确认以及追究程序等。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
对“两错”追究的检查监督,并建议市委召开了推行“两错”责任追究制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经
验,提出新的要求,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事实证明,“两错”责任追究制的全面推
行,对于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维护法律尊严,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起到了积极的
促进作用。为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常委会还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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