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7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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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十四条            根据建设市场廉洁准入制和建筑单位廉洁信用档案制,

               杜绝有“不良记录”的施工单位参加所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
                     第三十五条            对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履行基本

               建设程序,不报批、不报建,不按规定公开招标、擅自拆分基本建设项目

               规避招标,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预
               算,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由所纪委报院纪委进行调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如有与国家、省有

               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北省农科院植保土肥研究所基本建设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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