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9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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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


                                       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鄂农科植发〔2021〕1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所资产配置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保障

               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
               法》(鄂财绩规〔2017〕2 号)、《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行资发〔2019〕7

               号)、《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鄂农科发〔2019〕
               1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产配置是指单位为保证履行职能、促进事业

               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通过购置、调剂、建设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三条 单位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二)与单位履行职能、事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三)共享共用、厉行节约、支持创新、节能环保;
                     (四)严格标准、资产存量与增量挂钩;

                     (五)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有机结合。
                     第四条        单位资产配置应当按照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通过信息系

               统编报,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

               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          配置标准



                     第五条        资产配置标准是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

                                                                                               —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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