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9 - 规章制度汇编
P. 349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
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鄂农科植发〔2021〕1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所资产配置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保障
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
法》(鄂财绩规〔2017〕2 号)、《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行资发〔2019〕7
号)、《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鄂农科发〔2019〕
1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产配置是指单位为保证履行职能、促进事业
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通过购置、调剂、建设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三条 单位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二)与单位履行职能、事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三)共享共用、厉行节约、支持创新、节能环保;
(四)严格标准、资产存量与增量挂钩;
(五)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有机结合。
第四条 单位资产配置应当按照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通过信息系
统编报,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
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 配置标准
第五条 资产配置标准是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
— 3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