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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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植保土肥所专业技术五至十二级岗位管理
改革聘任申报条件(试行)
一、农业科学研究岗位
(一)五级岗位申报条件
聘任六级岗位满 3 年,聘期内取得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项
(其中,第 1 项必须具备,第 2-7 项至少应具备 1 项),可竞聘申报五级
岗位: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项目 1 项,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
(平台)项目 2 项以上(前 6 位);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论文且累计影响
因子 4.0 以上,或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含编著)1 部以上(5 万字以
上);
3.获国家奖 1 项,或省(部)级奖一等奖 1 项(前 10 位)或二等奖
(前 4 位)或三等奖 1 项(前 2 位);
4.参与取得的研究成果被省(部)级采纳列为主推技术(前 2 位),
取得了比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前 2
位),或完成的建议咨询被省部级部门采纳(前 2 位)(须有两名以上省
内在聘同行研究员联名推荐);
5.主持获得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含软件著作权)1
项以上,并至少有 1 项对外转让,且转让经费不低于 5 万元;
6.参与制定并公布实施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规范 1 项以上(前 3
位),或地方标准、规程、规范 1 项以上(第 1 位);
7.参与育成省级及以上动植物新品种、新产品 1 个以上或新农药、肥
料品种登记 1 个(前 4 位)。
(二)六级岗位申报条件
聘任七级岗位满 3 年,聘期内取得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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