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0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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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申报十级岗位:

                     1.主持或参与科研(平台)项目 1 项以上;

                     2.参与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累计转化收益(包括组织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收益)50 万元。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直接聘任十级岗位: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或聘
               任十级岗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

               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或聘任十级岗位;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

               上且经考核合格可认定或聘任十级岗位;

                     (七)十一级岗位申报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取得

               的业绩具备下列条件,可竞聘申报十一级岗位:

                     1.参与科研(平台)项目 1 项以上;
                     2.参与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累计转化收益(包括组织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收益)40 万元。

                     (八)十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直接聘任十二级
               岗位: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聘任十二级岗位;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 年见习期

               满经考核合格,可聘任十二级岗位;

                     三、农业科技管理岗位(含辅系列)


                     (一)五级岗位申报条件


                     聘任六级岗位满 3 年,聘期内取得的业绩具备下列条件,可竞聘申报

               五级岗位:
                     1.作为主要执行人执行院重大管理改革工作 2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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