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考核步骤。考核分为考核方案发布、材料审阅、综合评价、
聘用评审委员会评定、所党委审定等环节。
第二十一条 考核等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
的使用按照国家、省、院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五至十三级岗位聘期考
核优秀的,直接续聘;聘期考核合格的,有资格参加新一轮竞聘;聘期考
核不合格的,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具体聘期考核细则根据需要由院
(所)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所人事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植保土肥所专业技术五至十二级岗位管理改革聘任申报条件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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